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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诉比利时投资仲裁案
来源: | 作者:pmo4709b7 | 发布时间: 2017-03-05 | 15807 次浏览 | 分享到:
ICSID仲裁庭审理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比利时王国投资条约仲裁案已落下帷幕.。。。。。
 
  为了避免争议,比较合理的做法是重新就新约给一个符合新约规定的通知,然后重新启动6个月的磋商。此外,重新给一个在新约项下的通知,可以保留2009年在旧约项下的通知,也就是保留了依赖于旧约提起仲裁的权利。如果平安现在决定于旧约项下提起仲裁,比利时很可能会主张平安自己也认定2008年和2009年的函是新约而非旧约项下的通知。当然,仲裁庭还是会具体审理通知的内容,但是这些不必要的争议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制定一个完备的计划能够大大加快案子的进程,也能节省成本。
 
  最后,在存有疑义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在通知中同时引用新约和旧约,保留就其中一个条约提起仲裁的权利。当然,这个前提是平安在一开始就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分析管辖权问题,采取对应的策略。
 
  看到这里可能有读者会有疑惑:平安聘请的 Crawford教授是著名的国际法专家,现时为国际法院的法官,平安怎么会在管辖权问题上犯错呢?根据裁决披露的信息,比利时在2013年12月就表明了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而平安是在2014年3月收到比利时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书面意见后才聘请的 Crawford教授,当时仲裁已经被提起,只能主张6个月磋商的要求不适用。
 
  2. 指定仲裁员以及选定律师的问题
 
  (1) 指定仲裁员的问题
 
  在指定仲裁员的问题上,双方先是约定双方共同指定首席仲裁员(裁决第13段),后来改为由两个边裁指定首席。两个边裁推荐了Lord Collins,与比利时指定的边裁Philippe Sands教授同为英国人。顺道一提,平安指定的仲裁David Williams QC 是新西兰人,因此可以说,仲裁庭的背景比较“亲欧”。这并不是说,仲裁员在做决定时会有所偏颇,但是基于背景和经验,仲裁员可能会更容易理解和认同欧洲政府的政策,而本案所涉及的恰恰是雷曼破产后比利时政府为了稳定市场采取的“国家救援”行为。
 
  国际法院允许一国在法官席上没有本国国籍的法官的时候指定一名临时法官,原因是该法官在审议时可以有效地向其他法官传达该国的观点(useful function in supplying a national point of view in the deliberations of the Court)。这样的考虑同样适用于“国际化”的投资争议,虽然争议发生在欧洲,但是本案所涉的条约是中国和比利时签订的,在进行条约解释时,席上有一个比较了解亚洲甚至中国情况的仲裁员,必然能为仲裁庭带来新的视角和不同的观点,有利于仲裁庭全面地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
 
  从其 Chambers 的简介看来,平安指定的 David Williams QC的执业地点主要在新西兰和英国,但他本人是新加坡 Maxwell Chambers 的成员,亦曾担任过 Grand Pacific v Pacific China Holdings 一案的首席仲裁员,可见平安在指定仲裁员时应该是有考虑到其对亚洲以至于中国的认识的。但是在同意边裁共同指定首席时平安却失策了,应当至少限制首席不能和任一边裁具有相同国籍。这个要求完全合理,对双方而言也是公平的,相信比利时不会有异议。
 
  (2) 选定律师的问题
 
  平安在仲裁庭组成(2014年2月26日)一年多后聘用与仲裁员Sands教授来自同一个Chambers的Crawford教授为仲裁代理人。而且根据Sands教授披露的事实,Sands教授与Crawford教授在多个案件中担任共同代理(co-counsel)。
 
  仲裁员和一方律师来自同一 chamber是否存在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在著名的Hrvatska v Slovenia 案中(该案仲裁庭的首席仲裁员恰巧就是本案边裁David Williams QC),申请人指出于后期加入被申请人律师团队的David Mildon QC与首席仲裁员David Williams QC在同一Chamber,要求仲裁庭禁止David Mildon QC作为代理人继续参加仲裁,仲裁庭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这也是 ICSID 史上第一次有仲裁庭禁止一方律师继续参加案件(而不是裁决仲裁员回避)。该案仲裁庭考虑到国际律师协会代理规则(IBA Rules)里对“大律师事务所的奇怪制度”(“peculiar nature of the constitution of barristers’ chambers”)的讨论,最终认为ICSID 作为一个国际的制度(international system),不能在仲裁员的独立性这个问题上依赖于某一职业团体(大律师公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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