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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风险
从律师角度看:保险在外贸中是必需的,因为它将运输过程中不可预料的意外损失,以保险的形式固定下来,避免由于意外损失引起买卖双方的经济纠纷。我们提供保险风险控制法律服务。
贸易合同的付款条件对保险人所负责任至关重要
2016-07-15
某年7月2日, “ART I”轮装载着共约2.4万吨生铁和钢材自印度某港口启航来我国,其中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方”)保单HN76/CP93-042项下承保的3,849.65吨钢材,保险金额为1,5 0 9,753.00美元,保险范围为平安险附加短量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战争险。但该轮开航后不到4 8个小时,船长就发现船壳板与骨架脱开,而不得不将船就近挂靠印度另一港口避难,同时船方宣布共同海损。
单据不符合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单据并拒付货款
2016-07-08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与韩围公司签订了一笔初级产品的交易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卖方备好了货物,安排好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输事项。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
外贸运输过程中的保险
2016-07-20
对外货物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主要附加、特别附加和特殊附加几种。
外贸货运险别选择的技巧
2016-07-19
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几乎是每一单出口业务都要做的事,但要办得既稳妥又经济却不简单。由于实际操作中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如何灵活运用保险,回避出口货物运输中的风险,是技巧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正如深圳人保核保处的麦勇华先生所说:“国际货物运输险就业务内容来讲是最复杂的。它的品种多,不仅有主险和附加险,而且附加险又分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主险的选择、主险和附加险的搭配运用都需要专业知识。”
独立保函的风险及防范
2016-07-18
独立保函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地区,那时的中东国家由于石油输出而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使它们有能力开展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与西方国家就建设这些大型项目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这些工程项目通常工期长、规模大,可能出现风险的环节多,由于这些石油输出国缺乏国际贸易的经验,常遭对手欺诈,损失十分惨重。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提出要求承包商或出口商提供一种与基础合同相互独立、其一经请求就能得到赔偿的担保,与此同时,西方国家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只好答应这些条件,于是,独立保函大量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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