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离婚律师专题文章_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 法律对抚养费的规定
法律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需的费用.
但这里要说明一下,法律规定的抚养费,是基本需求的费用,以下费用属做父母道义上承担的费用,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1. 教育费,孩子普通教育到高中及以下的费用要全部承担,但超过普通教育,比如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的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等,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2. 生活费,孩子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的费用要全部承担,但孩子购买高档用品比如电脑,手机,还有外出旅游,购买商业保险等费用,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3. 医疗费,孩子的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超过的,不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义务.
二. 协议离婚的抚养费确定
协议离婚的抚养费,原则上由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确定,但当协议出现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的,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有权利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需要、及当地的生活和教育水平等进行查审,也有权利不准许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三. 诉讼离婚的抚养费确定
1.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工资总额的计算,通常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2.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依据给付方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予以确定;
3. 如负担抚养费的一方是农民,其给付的抚养费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
4. 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还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收入确定给付标准;
5.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孩子抚养费。
四. 抚养费的其它一些问题
1. 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如果是协议给付的,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都可以;如果是法院判决给付的,一般是按月或季度分段支付的.因为抚养孩子是个长时间的过程,需要留有余地.
2. 抚养费承担的时间
正常情况下,给付孩子抚育费的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特殊情况另行对待,比如孩子虽然到了18周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给付方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比如孩子到了十六周岁以上有了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也可停止支付.
3. 抚养费的调整
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提高,抚养费也会出现不能满足一般生活需求的情况,当这种情况产生时,双方可再协商提高抚养费;
当出现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时,给付方也可以要求协商调低抚养费标准;
对抚养费变更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标准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