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师陈亮,针对本地刑事案件的前10位案类排行第六位赌博开设赌场罪,整理发表了相关法律的简明释义,案件的成因简析,以及陈亮律师被法庭采纳辩护意见的案例,供大家参考。
慈溪刑事案排行第六赌博开设赌场罪成因简析及简明释义
(一). 成因简析
据已发布的裁判文书统计,赌博开设赌场罪占慈溪全部刑事案件的3.5%,位据10大犯罪率排行第六位.
千百年来,中国社会都将赌博视为万恶之源,这是因为赌博最终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但千百年来,赌博又为什么屡禁不止?除了常论的社会风气,经济因素,道德因素等层面,现代心理学认为,赌博成瘾是人的一种渐进式的行为失调,类似于毒品,一旦染上,就会渐渐失去自制能力。当赌者赢了还想再赢,输了就想翻本的追逐思想占据头脑时,会不惜手段去参赌,最后弄得债台高筑、倾家荡产,产生各种悲剧.
希望没涉足的人永远不要涉赌;已涉赌的人应及时矫正对赌博的不当预期心态,作出改变;赌而上瘾的人,更应积极进行身心的治疗,重新认识自己,免得最终法律找上你.
(二).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有关释义
1. 刑法的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是指: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2. 以营利为目的指的是: 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取数额较大的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 抽头渔利
(2). 开设赌场获取非法收益
(3). 直接参赌获利
(4). 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获取回扣、介绍费等费用。
(三). 浙江的量刑标准
赌博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⑴.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的;
⑵. 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⑶. 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的;
⑷.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4000元以上,且聚众赌博3场以上的;
⑸. 聚众赌博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的;
⑹.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⑺. 嗜赌成性,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输赢额在5万元以上的;
⑻. 组织、召集、引诱他人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的庄家、赌头等首要分子,接受3人以上投注或者接受3次期以上投注,且收受投注额累计在2万元以上的;
⑼. 积极参加“六合彩”赌博活动,并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且输赢额在5万元以上的;
⑽. 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开设赌场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⑴.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⑵. 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⑶. 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
⑷. 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⑸. 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⑹ 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⑴.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⑵. 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⑶. 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
⑷. 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
⑸. 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
⑹. 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四). 陈亮律师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的赌博开设赌场罪案例
慈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7)浙0282刑初1002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仙,女,1963年7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慈溪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慈溪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25日到案,同月26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亮,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戎某珍,女,1971年11月6日出生于浙江省慈溪市,汉族,文盲,农民,家住慈溪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25日到案,同月26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变更为取保候审。
辩护人林小映,浙江余慈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慈检刑诉(2017)9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仙、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