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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以案释法517期,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来源: | 作者: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 发布时间: 2025-08-11 | 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借名买房看似解决了一时之需,实则埋下了很大的法律风险隐患,对借名人和出名人都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无论是为了享受内部优惠、规避暂时性的政策限制,还是其他原因,务必慎之又慎!






                                                               以案释法517期,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借名买房看似解决了一时之需,实则埋下了大的法律风险隐患,对借名人和出名人都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无论是为了享受内部优惠、规避暂时性的政策限制,还是其他原因,务必慎之又慎!

 

一. 案子简介:

 

和瞿是朋友。刘看中一个店面想买下来告诉他,这个店面如果本地人买能不小优惠。瞿某是本地人,两人一合计,刘就决定借瞿的名字买这个店面。刘某付了全款,虽然办下来的土地证、房产证以及所有购房票上写的都是瞿的名字,但这些证件的原件,一直由刘自己保管着。

过了几年,想把店面的名字正式过户到自己名下,结果瞿不合作。多次协商不成,刘只好把瞿告上法庭,要求瞿配合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自己。

经过审理,查明了事实最终认定:刘借名买房的事实成立同时查明, 刘某当时借名买房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优惠价,并非为了逃避法律禁令或者违背公德良俗,行为本身是有效的。判决支持刘的诉讼请求。

 

二. 案子的警示作用:

 

现实生活中,隐名登记、委托登记、代持房产登记等现象屡有发生,在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与真实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况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是有很大隐患的。结合本案陈亮律师团队给大家划出以下几个重点:

1. 本案借名买房行为所幸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借名是为了逃避限购、骗取贷款优惠、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购买法律禁止交易的房产(如小产权房)等目的,那这个“借名协议”很可能被认定无效房子归谁就复杂了,实际出资人可能钱房两空

2. 借名买房其中的翻脸不认账风险你看本案某,当初也算是好朋友相帮借名买房但当人家要过户时,也许店面增值了自己没捞到好处,也许想不认账,就不予配合。这种情况下,当时人如果没有过硬的证据链,证明“借名”关系和你是实际出资人,官司打起来会非常被动,败诉风险极高。

3. 没过户前, 房产证上是人家的名字,法律上人家就是“房主”。如果对方起了贪念,或者欠了外债,完全有可能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你的”房子卖掉或抵押出去一旦遇到不知情的善意买家或抵押权人办了登记,你想把房子追回来,难如登天!

4. 另外,没过户前如果遇到“房主”房子被查封抵债执行或者“房主”出现继承纠纷问题等等,那麻烦事就来了。

借名买房看似解决了一时之需,实则埋下了巨大的法律风险隐患,对借名人和出名人都可能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无论是为了享受内部优惠、规避暂时性的政策限制,还是其他原因,务必慎之又慎!

 

三.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