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判决,破除了在整顿处罚旅游乱象中存在的“行政处罚兜底”的误区,明确旅游乱象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而非仅行政处罚,彰显司法对旅游乱象的严惩态度。
以案释法510期,黑导游强迫交易获刑案
本案的判决,破除了在整顿处罚旅游乱象中存在的“行政处罚兜底”的误区,明确旅游乱象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而非仅行政处罚,彰显司法对旅游乱象的严惩态度。
一.案情简介
黑龙江籍导游宋某、乔某、高某分别带领南方游客,从哈尔滨出发前往亚布力雪乡进行冰雪旅游。途中当旅游车行使到地广人稀、气候严寒地带时,宋某三人向游客提出,这趟冰雪游每人还需增购1680元自费游玩项目,否则要强制下车离团。致使游客产生恐惧心理,22名游客被【迫】购买了32920元的自费游玩项目。事发后被立案追诉。
法庭审理认为:宋某三人作为导游,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分别依法判处宋某三人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至七千元。并吊销三人导游资质。
二. 案子的警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美好生活重要内容的旅游,已经不可逆转地进入了寻常百姓家。旅游部门有个统计数字,2024年国庆节假日七天,国内旅游出游7.65亿人次,总花费7008.17亿元,旅游作为综合性产业,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但旅游乱象也屡禁不止,有“黑导游”与无证执业、有强迫消费与虚假宣传、有低价陷阱与违规转包、有合同违规与擅自增项等,本案更为典型,恐吓游客强迫交易。对这些乱象,近年来各地也采取了不少措施,狠刹这股侵犯游客权益的歪风邪气,但总的来看,对这些乱象的处罚,往往停留在行政处罚层面。本案的判决,破除了在整顿处罚旅游乱象中存在的“行政处罚兜底”的误区,明确旅游乱象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而非仅行政处罚,彰显司法对旅游乱象的严惩态度。
陈亮律师团队提醒消费者应对策略:
参团前查验旅行社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拒签“模糊条款”合同。
行程中录音录像导游威胁言论,保留付款凭证;
遇事拨打当地投诉电话和有关部门部门举报。
三. 相关法律
1. 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强买强卖商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或者“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等,即为情节严重,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