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杜某违反海关法规,利用他人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非法销售获利,其行为导致G家应缴税款流失,且偷逃-税额达到较大标准,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九个月徒刑。
以案释法509期,套购销售免税商品触犯法律红线
本案杜某违反海关法规,利用他人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非法销售获利,其行为导致G家应缴税款流失,且偷逃-税额达到较大标准,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九个月徒刑。
一.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利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漏洞进行非法牟利的刑事案件。
被告杜某,2020年去海南度假,受朋友之托进行免税商品的小额代购。代购期间,其发现可用他人身份信息多购免税商品,于是不再满足于个人自用或小额帮忙,转而系统性地利用多名亲友、朋友的身份信息,通过分散下单的方式,大量套购香水、美容仪、游戏机、名贵包等免税商品,进行转售获利。同年9月,被海关查处并行政处罚一次,但杜某不思悔改,继续实施套购行为。2023年案发,查实三年间套购免税商品总价值近百万元,偷逃-税二十余万元。
法庭经审理查明并认为: 杜某违反海关法规,利用他人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非法销售获利,其行为导致G家应缴税款流失,且偷逃-税额达到较大标准,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决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2万元。同时,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全部免税商品。
二.案子的警示
本案对离岛免税政策下的法律风险边界,作出了警示。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是G家赋予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政策红利,但其有法律的红线:
1. 是离岛旅客每年的免税购物额度,超出限额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2. 是购买的免税商品属于购买人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市场再次销售。而本案杜某 的代购、套购行为、超越了法律的红线。
代购指的是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购买指定的商品,并从中收取一定代购费的行为。通常来讲,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的代购是合法的。 但在实际生活中,代购常游走在“自用物品”和“商业行为”的灰色地带,代购如果涉及到避税或买卖X制进出口的商品时,就可能违法。
套购则是通过某种手段、技巧或利用规则/管理的漏洞,去获取本不该获得、或超出正常限额的商品/服务/利益。套购行为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违法违规的,甚至是犯罪行为,本案的杜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物额度,通过分散购买等方式获取免税商品并转售获利,其本质是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的[走]私犯罪行为。
套购、有偿代购行为不仅直接造成G家税收流失,侵蚀了离岛免税政策惠民的根基,更严重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破坏了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良好营商环境。
三.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货物,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 海关总署免税购物政策规定,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