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414 ,AI换脸侵权案
本案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他人肖像制作伪造短片,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判决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0元。
一.案情简介
楼某是一位古风汉服模特,经常发布古风汉服照片和短片。1天,楼某在上海某公司一款AI换脸APP上,看到仅需一张照片,立即变成短片主角的商业广告,广告说,用户只要支付68-198元不等的会员费,即可使用全部换脸短片模板。楼某又发现,这家公司换脸APP发表的短片,有些是她发表的短片,短片带有其清晰的面部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出镜及多段造型形象片段。楼某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请求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庭审定后认为,被告公司未经楼某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了伪造短片,认定为构成对楼某某肖像权的侵害。判决被告向楼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00元。
二.案件的警示
AI换脸,简单的理解就是,用一张照片,就能把短片中别人的脸,换成自己的脸,从而生成自己为角色的短片的一种AI人工智能技术,国际上称作为深度伪造技术。
大家看过电视剧风雨送春归吧,里面余仲君的原扮演者因为出了点事,为了不影响电视剧的播出,导演把于震的脸通过AI技术,把原扮演者的脸给换了,虽然有点时像时不像,但整剧的脸是换下来了。
AI换脸,虽然很新奇、很有趣,但它涉及多方面的法律和风险问题:
1. 侵权问题,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通过AI手段换脸、擅自使用、上传、供用户选择使用的行为,侵害了他人肖像权;利用换脸技术对他人进行恶意【丑】化的,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2.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人脸信息,通过AI手段换脸、制作黄、秽短片,并传播,侵害公民个人信息;
3. 涉嫌刑事犯罪,利用AI换脸,伪造事实、隐瞒Z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交付财物,涉嫌Z骗罪。
换脸,不能想换就换,在使用新兴技术时,不能忘记法律的规制和道德伦理的约束。
三.相关法律
1. 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明确,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2.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 对于为利用“AI换脸”实施Z骗行为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要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根据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