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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以案释法410 送爹代步车发生事故儿子担责案
来源: | 作者: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 发布时间: 2024-01-15 | 2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本案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车是儿子买的,送给从未开过车的老父亲开,有对车辆疏于管理的责任,加上老父亲经济条件有限,做儿子的有责任承担。





                                                                           以案释法410 送爹代步车发生事故儿子担责案




 

本案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车是儿子买的,送给从未开过车的老父亲开,有对车辆疏于管理的责任,加上老父亲经济条件有限,做儿子的有责任承担。

 

一.案情简介 

 

马某很孝顺,为76岁的老父亲马大爷出行方便,为其购买了一辆三轮车代步,不曾想惹下祸端。去年7月31日下午,马大爷骑着三轮车,在路边与人发生碰撞,造成二人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受损,经执法部门认定,马大爷负全部责任。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该三轮车投保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故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理赔,如有不足部分,应由马大爷进行赔偿。马大爷系七旬老人,小马作为车辆购买人,又系马大爷儿子,对肇事车辆疏于管理,应与马大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赔付受害人经济损失6448.28元;由马大爷及小马连带赔偿7528.47元。

 

二.案件的警示

 

电动三轮四轮车,社会上也称作老年代步车,因其便宜、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不需要保险以及充电方便等特点,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欢迎。据有关数据,到2023年底,老年代步车全国保留量约1000万辆。

在受欢迎的同时,老年代步车也被人称作法外代步车,因为驾驶这类车的老年人,大多数都从未接受过驾驶培训,因此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任意切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随意停车的现象非常普遍。种种的不规范,自然带来很多安全隐患。2019年交管部门曾发布过一个数据,2013-2018年,因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在上升。去年北京也发表过一个数据,2023年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亡人交通事故中,有85%的驾驶人从未接受过驾驶培训。

准对日益加大的安全问题,2019年开始,各地政府对电动车开始实施严格的管理,2023年开始,全国多地开始限电动四轮车上路,2024年起主要城市比如北京、天津都已经推出相关规定,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甚至不允许在公共场合停放。

当然对这些新规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既然这类车子安全没有保障,那当初为什么允许生产销售?奥,你车企赚到了钱,税也收到了,说禁就禁了?损失由消费者承担不公平。

不再引开说了,本案由儿子承担连带责任,是因为车是儿子买的,送给从未开过车的老父亲开,有对车辆疏于管理的责任,加上老父亲经济条件有限,做儿子的有责任承担。

注意了,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上了年龄的老人,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可能把父母置于危险境地。

 

三.相关法律

 

1.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依法登记,经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2. 燃油四轮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上路行驶应取得相应的驾S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