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402 催收非法债务入刑案
催收非法债务罪,指的是:用非法催收行为,催收非法债务;那什么是非法债务?非法催收行为又指哪些行为?这里作简单介绍。
一.案情简介
黄某非法从事短期高利放贷(已判刑),以7致10天为一期,收取3%-5%的利息,同时雇佣雷某等人,对未按时交本息的,通过电话轰炸、微信辱骂、上门油漆喷字、限人Z由等方式进行逼债,使被害人及其亲属产生恐惧,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影响被害人及其亲属正常生活,破坏社会秩序。黄某共通过上述方式向14名被害人催收非法债务,其中,雷某参与向3名被害人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雷某多次在他人纠集下,采取威胁、恐吓、限人Z由、侵入他人住宅等手段,追讨债务,扰乱他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判处其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二.案件的警示
我们都知道,债务有合法债务,也有非法债务;而催收行为也有合法催收与非法催收,刑法的催收非法债务,指的是,用非法催收行为,催收非法债务。
那什么是非法债务呢?非法债务指的是:
1. 高利放贷,凡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为高利放贷;
2. 行政违法或犯罪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比如黄毒赌债务、套路贷债务、用[诈]骗、敲诈勒索甚至抢劫等犯罪形成的虚假债务等。
那什么是非法催收行为呢?以下三类催收方法,情节严重的,为非法催收行为:
1.使用B力、胁迫方法的;
2.限他人人身Z由的;
3.恐吓、S扰他人的。
催收非法债务罪,侵害的法益是人身Z由、住宅安宁、社会公共秩序等。
三.相关法律
1. 刑法规定,以上三种方式催收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认定,对于一个刚增设的新罪名,目前司法解释还没有对该罪情节严重认定作出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从两方面来进行认定:
(1)对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进行整体评价,综合判断后认定;
(2)参照其他情节较相似罪名的认定标准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