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384 远程锁机敲诈入刑案
智能手机终端,是刑法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锁定智能手机导致不能使用的行为,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一.案情简介
1天,朱某正在玩手机,突然发现手机不能用了,以为手机坏了,连忙跑到附近的一家手机维修店查原因,发现手机ID被莫名其妙锁住了。正着急时,邮箱收到1条信息,手机解锁联系方法。朱某赶紧联系,对面告知要付费。朱某虽然不甘心被敲诈,但想想手机里面的数据现在被在别人掌握,只好妥协,付了632元才解锁手机。相同的情况发生在不少人的手机里。
作案人是郭某,案发后郭某供称,他从网上买了几百个iPhone手机的ID账号和密码,然后登录iPhone官网,通过修改ID账号的密码和救援邮箱的方式,远程锁定别人的手机。被锁定的手机机主就不能再修改密码和操作手机,只能通过他或者iPhone官方解锁手机,但是通过官方解锁的话,手机上的数据就无法恢复。郭某作案造成100余台手机不能正常使用,违法所得48000余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郭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修改,造成100余台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违法所得48000余元,后果特别严重,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敲诈勒索罪,择一重罪判处徒刑5年零3个月。
二. 案件的警示
智能手机终端,是刑法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锁定他人智能手机导致不能使用的行为,被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本案郭某实施了两个犯罪行为:
1个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其利用非法获取的苹果手机ID账户及密码,非法修改他人手机ID账号、密码的信息,干扰他人对该设备的正常使用,且到达刑法规定的“已经造成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程度。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属于后果严重。
另1个是敲诈勒索行为,其通过锁定他人手机,造成手机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再利用被害人对手机的依赖和惊慌失措心理,索要解锁费,从而实现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犯二罪,择一重罪处断。
据统计,2022年的全国净网专项行动,共侦办案件8.3万起,抓获了1大批犯罪嫌疑人,严惩了非法侵入、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行为。
三. 相关法律
1. 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其中通信设备包括手机。
2. 刑法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