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356 重婚罪入刑案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案情简介
刘某为已婚人,育有二子,原婚姻关系续存。后来刘某独自前往外省打工,与徐某认识相恋,二人【同】居后生下一女儿。经调查,二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彼此以夫妻相称,共同抚育女儿、孝顺老人,二人虽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双方亲属及周边群众均认为其二人为夫妻关系。去年10月被举报案发。
法庭经审理认为,刘某在尚未解除原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徐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小孩,构成重婚罪。考虑到其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等,有从轻处罚情节,判处其徒刑7个月
二.案件的警示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是否构成重婚罪,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也称婚姻关系重合。婚姻关系重合通常来讲,有四种情形:
1. 法定婚+法定婚,即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2. 法定婚+事实婚,即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确以夫妻关系T居生活;
3. 事实婚+法定婚、即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4. 事实婚+事实婚,即与原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原配偶和他人同时以夫妻关系T居。
在司法实践中,第1种情形和第2种情形,毫无疑问,都会被认定为构成重婚罪;而第3种、第4种情形则不一定构成重婚罪,为什么?这是因为民法与刑法在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标准有差异,民法仅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前有事实婚姻,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而刑法仍肯定事实婚姻是重婚罪条件之一的。
三.相关法律
1. 刑法规定,犯重婚罪,处2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2.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司法要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应给予充分救济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