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nternational      Domestic               Lawyer              Videos              Cases                   News          Latest regulations
慈溪刑事律师 : 最高检察院发布改革工作规划
来源: | 作者: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 发布时间: 2019-02-13 | 9486 次浏览 | 分享到: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月12日,最高检察院发布5年检察改革规划,确定了检察院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对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作了新的要求.



——推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健全和规范检察机关组织机构,落实省以下地方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组织体系。

——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培育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全面提高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推进检察工作与科技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完善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把握和处理检察改革的重大问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通过检察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全面、协调、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把传统业务做优,把新增职能做好,把短板工作补强。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遵循司法规律。既遵循司法活动一般规律,又尊重检察工作自身规律,全面把握不同层级检察机关职权运行、队伍管理和机构设置等方面的特点,从检察权不同于其他国家权力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检察制度创新。

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当前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实际,进一步抓住司法责任制尚未全面落实、综合配套措施不到位、部分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等影响改革效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制约检察工作质量效率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统一,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1. 完善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工作制度。健全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等制度。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党组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健全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实现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直辖市检察院党组对分院党组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完善系统内政治巡视、巡察制度。建立检察机关政治督察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建设功能,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在重大案件办案一线设立临时党组织。

2. 完善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工作机制。坚持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到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中,根据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完善和细化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等工作机制。

(二)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

3. 完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机制。健全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完善对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

4. 完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把握逮捕条件,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建立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工作机制。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5. 健全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作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公安机关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明确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建立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明确补充侦查方向标准和要求;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完善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机制;建立补充侦查反馈机制,对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及时向侦查机关反馈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侦查机关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6. 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构建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完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庭审和证据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审查指引,深化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确保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建立健全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制度,完善对鉴定意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技术性证据审查机制,发挥技术性证据审查对办案的支持作用。完善举证、质证和公诉意见当庭发表机制,提高揭示犯罪本质、运用证据证明犯罪的能力,充分运用刑事司法政策,引导法庭增强对指控犯罪的本质、危害性及证据证明意义的认同,更好发挥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7. 健全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相互衔接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形成简易案件更加注重效率、疑难案件更加注重精准、敏感案件更加注重效果的公诉模式。推动完善庭前会议制度。健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完善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标准,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起诉条件,依法适用不起诉,预防和杜绝“带病起诉”。完善不起诉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撤回起诉工作,对于符合撤回起诉条件的案件,依照规定撤回起诉,并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