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合同律师系列文章之三_合同签字盖章的种种名堂
合同谈成,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象征,必须在合同上面签字盖章,这是大家已很熟悉的流程.但合同的签字盖章这里面有很多名堂,大家未必全部知晓,今天就谈谈这个问题.
一. 合同签字盖章的法律意义
合同的签名盖章,从法律意义上讲,表明二点:
1. 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这个合同的成立时间,地点,及合同内容的确认.
2. 表明这个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双方据此享有法律赋予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二. 签字好还是盖章好
大家一定见过合同,看到有的合同是签字的,有的是盖章的,有的是签了字还盖上章的,那么一个合同怎么签章好呢?
1. 签字和盖章的相同之处:
二者的相同之处是: 对合同的成立时间,地点,及合同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是一致的.
2. 签字和盖章的不同之处:
在法律上,签字和盖章二者的证据证明力度是不同的,签字的证明力远高于盖章的证明力.这是因为印章很容易被伪造,而且印章的所有者和实际使用者也常常会分离.但签字是人体上长的手签的,无法伪造和分离,这和我们日常总觉得印章靠硬的概念恰恰相反.
3. 签字和盖章怎么选择:
(1) 与个人签合同时,要选择本人签字,十元钱就可以去刻个印章,这里用印章不可信,但手印可以,无法伪造.
(2) 与单位签合同时,如果确定对方是法人的代表,选择签字.
(3) 对方是部门经理或者是业务员,如果有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可以个人签字;没有授权书的,除了个人签字外,必须盖有单位章或者合同专用章.这里要注意的是,有个代理权的问题,下面再讲.
4. 哪类印章可以盖
一个企业有很多章,公司章,合同章,财务章,部门章等.从合同的法律效力看,盖公司章和公司合同专用章是没有问题的.其它章比如财务专用章,部门章那是有一定问题的.常有这样的情况,签章时对方说保管人不在,公司章拿不到,签个财务章吧.当事人想想财务是公司的核心部门,章子也是有分量的就同意了.其实这类章,如果没有得到授权的话,所签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三. 签章的代理权问题
较大的公司,每桩业务合同也不可能都由老板自己亲自出面签订,不少是通过下面的业务部分或业务员来签订的,这里就有一个代理权的问题.
1. 有权代理
法律上对有权代理的认定有三点:
(1) 你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来签合同的;
(2) 你是在代理权限内来实施代理行为的;
(3) 你的代理行为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2. 无权代理
法律上对无权代理的认定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出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被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代理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签订的合同,对代理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的后果是由行为人自己来承担的.
3.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也是一种无权代理,但它与纯属无权代理有所区别,法律上指的表见代理是: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法律这样的设定,是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一种保护.在表见代理情况下,虽然行为人无权代理,但你签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果.但这里要提醒一点,在司法实践上,对”交易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点的认定,往往是颇费周折的.
四. 为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表见代理,据一个案例
甲某原是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为开展业务方便,公司允许其单独掌有一枚合同专用章.由于待遇上的问题,和公司闹了矛盾,辞职了.甲某合同专用章也没有上交,公司也没有要求收回或销毁,只是另外刻了一枚合同专用章开展新的业务.
甲某辞职三个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