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十大刑事案件介绍之八
今介绍的是,2019十大刑事案件之八,张天明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的传销案。本案是较为罕见的特大传销犯罪,犯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亿元。
一. 案情简介
2013年,被告人张天明,在深圳注册成立善心汇公司,在“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下,通过互联网,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善种子”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截至案发,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046亿余元。
法庭认为,被告人张天明等人,以网络为依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张天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亿元。
二. 该案传销有所不同
我们过去常听说的传销,一般是以发展下线为手段,拉人头赚钱。
本案的传销有所不同,它玩的是”资金盘”,先是投资设一个局,注册成立一家公司,打出“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然后有组织,有体系地去运作,去推波助澜,像做庄一样抬高资金流入量。
该案入会无需门槛,只要花300元从会员推荐人那里买一颗“善种子”,就能激活会员账号,会员账户激活后,可通过发展下线或投入资金,在短时间内就会收获高额的利息。据说7-10天就能收到本金的30%-50%的利息。这种把后入局人的资金为前入局者高额分息的做法,”资金盘”实质上玩的就是一场非法集资。
真正的得利者是张天明等人,据报道,一年下来,以类似抽头的方式进入了张天明私人腰包的敛财获利达10余亿元,用于给自己和家人购置大量资产。
该案告破后,那些被欲望迷住心窍,或被引诱蛊惑入局的多数小户入会投入的钱,必定血本无归,又是个血淋淋的教训。
三. 相关法律
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