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十大刑事案件介绍之二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今天介绍的是,2019十大刑事案件之二,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张扣扣案是典型的”私力报复”案,任何现代法治国家,对“私力复仇”都是持否认态度的。
一. 案情简介
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在邻里纠纷中,被邻里王自新的三儿子王正军(时年17岁)故意伤害致死,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虽然事情过去多年,但丧母的张扣扣一直未放下复仇之心。2018年2月15日,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及其兄王校军与亲戚上山祭祖,待二人返回时,持刀向二人捅刺数刀,致二人死亡。随后,张扣扣又到王自新家中,持刀向王自新胸部捅刺数刀,致其死亡。
法院认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19年1月,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 案件的典型之处
张扣扣案件的起因,是因为对王正军故意伤害其母亲致死的判决结果不满而来,认为应该以命抵命,没有抵命那就“为母报仇”。这从法理上讲叫“私力复仇”。
“私力复仇”,在古代也许是被市井津津乐道并被宽宥的事,因为那时的社会,公力救济并非充分,当朝廷对被害人不能充分实现公正时,私力救济就存在一定的空间。但任何现代法治国家,对“私力复仇”都是持否认态度的。因为在现代法治环境下,被害人的公正,可以通过国家追诉的方式,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从本案来看,张扣扣无疑认为母亲的案子没有充分实现公正,而根据法院对张扣扣父亲申诉的复查结论看,不存在不公正的情况。我们在这里不去断定是否实现了公正,而是要说,即使存有不公正的情况,这种“私力复仇”仍然是被否认的。
试想一下,如果当今社会,每个人都已自己认为的“公正”为衡量标准,一不”公正“就去复仇,那么这个社会那还有法律可言,次序可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