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十大刑事案件介绍之九
今介绍的是,2019十大刑事案件之九,常仁尧殴打教师案。殴打侮辱教师,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 案情简介
被告人常仁尧初中毕业已20年。2018年7月,其路上遇见曾担任过其初二班主任的张某,常仁尧想起上学时因违反纪律曾被张某体罚,心生恼怒,遂拦下张某,予以呵斥、辱骂,并连扇四个耳光,朝张某面部猛击一拳,又先后朝张某胸、腹部击打两拳,并将张某的电动车踹翻,引起围观。事后,常仁尧将其要求同伴在一旁录制的录像发给初中同学观看、炫耀,造成该录像在网上广泛传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2019年7月,法庭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仁尧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维持原判。
二. 该案的几点
1. 首先,殴打侮辱教师,在道义上必受谴责。尊师重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你对曾传播你予知识的老师施与拳脚,乃为无义之人。
2. 其次,殴打侮辱教师,造成轻微伤害的,通常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理》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处理的,只是对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 本案法庭认为,常某将殴打老师并把殴打过程拍录像发给同学,在互联网广泛传播,属情节恶劣,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三. 相关法律
1. 刑法规定,以下四种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1)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 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