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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吸引外资又出5项新政
来源: | 作者:pmo4709b7 | 发布时间: 2017-08-18 | 29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外商投资的举措。从以下五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最新发布的《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多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外商投资的举措。从以下五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

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

《通知》中提出的具体举措共22条,“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居首。据《新华日报》,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尽快在全国推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过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国际海上运输、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对外开放。

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提出,抓紧完善外资法律体系,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

文件提出,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并购方式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

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方面,中国将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为外国人才办理工作许可提供便利。年内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扩大外国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放宽有效期限。

文件明确,今年下半年,将制定出台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扩大发放范围,放宽签证有效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5年至10年的多次往返签证等。

制定财税支持政策

此外,《通知》还提出,制定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持续扩大在华投资,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地区总部,促进外资向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支持重点引资平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

文件中还特别提到,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

《经济参考报》认为,此次发布的《通知》与中国国务院1月发布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相互补充呼应,前者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明显加大,单列一部分共涉及六项具体举措。例如,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

《通知》指出,将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出台包括资金支持在内的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政策措施;充分赋予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支持国家级开发区项目落地和拓展引资空间,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产业配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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