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贸易服务
意大利知名巧克力生产商费列罗公司诉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案 该案涉及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申请商标作为一个三维标志,由一个栗色和金黄色相间并带有波纹形状的底座和在底座之上放置的具有皱褶状包装效果的金黄色球形三维形状组成。申请商标的独特创意已经成为了原告产品的一种标志性设计,使得消费者在看到该商标后就能清楚判断出商品来源,申请商标已经具有了商标所应具备的显著性,应当被作为注册商标予以保护,原告主张申请商标在中国给予领土延伸保护的申请应当予以核准。据此,法院撤销了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此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提起上诉。
> 外贸过程风险控制法律服务
> 国际投资服务
> 涉外民刑事
> 海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