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中国法院审理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 143件,2015年上升至4 383件。
北京知识产权审判庭近期审理知识产权案件5 432件,来自第三方知识产权机构IP House报道分析了其中的5 022件,并发现高达1 095起案件牵涉外籍当事人。
该机构表示,美国企业位列涉外案件榜首,牵涉395件案子,超出位列其次的德国企业2.7倍。
在涉及美国公司的案子中,有346件是与商标、专利等项目相关的行政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纠纷激增应归因于中国的‘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以及外国企业,尤其是美国企业维护自身在华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许多美国企业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及商标,因此产生了大量涉美知识产权纠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称,美国在华创新投资巨大,也最勤于申请专利保护。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业务拓展到海外,他们也应该多注意保护自身在相应海外国家的知识产权。目前极少中国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或商标保护,他还不说道:“既然中国不断呼吁发展高端、精密及高端技术,相应的发明创新就应在国内外都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