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区别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在司法实践中,凡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通常都会交织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但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其产品本身并不一定是伪劣商品.本文对两罪之间的区别简要的作一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 犯罪的对象有区别
1. 看过我以前文章的读者,相信对什么是伪劣产品已有了一定的了解,刑法规定的伪劣产品就是: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用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简单的讲就是”伪劣”二字.
2. 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已受《商标法》保护的他人注册商品.简单的讲就是”假冒”二字.这里的”假冒”有二种情况,一种是产品既是”假冒”的,同时又是”劣质”的;另一种产品是”假冒”的,但质量却是合格的,二种情况定罪不一样.
二. 侵犯的客体有区别
1.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法规和监督制度,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要打击的是不顾国计民生,无视产品质量的行为。
2. 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法律要打击的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 二罪定罪原则有区别
1. 从这二款罪的关系来讲,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关系.
2.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定罪,是根据销售金额的具体情况来定罪的.立案金额是5 万元以上,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 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定罪分以下二种情况:
(1) 第一种情况,产品既假冒商标又质量劣质的,采用”择一重处”定罪,就是说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中选择罪重的定罪.
(2) 第二种情况,产品是假冒商标,但质量达到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定罪.
(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立案金额是5 万元以上,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