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合同律师陈亮: 在法律上,签字和盖章二者的证据证明力度是不同的,签字的证明力远高于盖章的证明力.这是因为印章很容易被伪造,而且印章的所有者和实际使用者也常常会分离..陈亮律师用简明的叙述,为你解释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今天发表的是之三:合同签字盖章的种种名堂.
,这家公司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得知有一家商铺起诉公司,要求归还按合同支付的定金.原来甲某辞职后,仍用原公司的合同章与商铺订立了购销合同,收了商铺的几十万定金,而且下落不明。商场收不到合同之约的产品,就以合同违约为由,起诉这家公司,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该案在审理中,法院认为,违约合同上的用章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这家公司在更换新的合同章后,并未收缴由甲某掌管的原合同章,也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原合同章的作废和更换新章登记,说明原合同专用章对外仍具有法律效力。而商场并不知内情,当然有理由相信甲某的合同章仍是其公司的章,具有签订合同的代理权.最后法庭判决合同有效,这家公司违约,这家公司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
有关签章引起的合同纠纷种类有很多,比如一家公司多个用章;借盖公章;单方签章;空白签章等等,待以后的文章中再和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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