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刑事律师 : 高法最新发布五年司法体制改革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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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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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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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高法最新发布五年司法体制改革纲要,未来五年法院改革,将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等。
26. 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工作,健全司法解释的调研、立项、起草、论证、审核、发布、清理和废止机制,完善归口管理和报备审查机制。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健全案例报送、筛选、发布、评估和应用机制。建立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文件和参考性案例的备案机制。健全主审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赔偿委员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类案和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工作机制。
27. 强化司法履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审判执行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研究完善法院干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制度,强化履职保障设施建设,保障和维护法院干警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对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严格执法的法院干警,坚决予以保护支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考评指标,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干警减压。
28. 健全完善法官惩戒制度。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推动在省一级全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研究制定法官惩戒工作相关规定,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完善保障当事法官陈述、举证、辩解、异议、复议和申诉权利的工作机制。
(六)完善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和机构职能体系
29. 优化四级法院职能定位。完善审级制度,充分发挥其诉讼分流、职能分层和资源配置的功能,强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的职能。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管辖和提级审理机制,推动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推动完善民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制度。推动完善民事、行政再审申请程序和标准,构建规范公正透明的审判监督制度。
30. 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改革。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职能定位和工作机制,健全综合配套保障措施。
31. 规范专门法院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专门法院的设立标准、职能定位和配套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完善专利等案件审判机制。加强金融法院建设,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加强海事法院建设,全面提升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地位。
32. 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完善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审判制度。结合互联网法院业务特色和技术特点,改造优化电子诉讼平台,完善与国家机关、相关机构和主要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对接方式。
33. 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科学界定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案件的范围和标准,推动形成有利于打破诉讼“主客场”现象的新型诉讼格局。配合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推动整合铁路运输法院、林区法院、农垦法院等机构,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34. 深化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执行组织建设。规范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的数量、职责、名称和规格,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行质效。根据政工党务、司法政务、经费管理、辅助事务等职能,综合设置相应机构。合理利用原有领导职数,妥善分流使用干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结合审级职能、案件数量、人员编制等情况,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建立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的内设机构体系。完善人民法院综合业务机构职能定位。
35. 加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环境资源审判规则。加强金融、清算与破产审判机制建设,加大审判队伍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家事审判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家事调解、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制度,研究完善家事诉讼程序。探索家事审判与未成年人审判统筹推进、协同发展。
36.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优化城乡人民法庭布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和便利群众诉讼、便利法院审判的优势,依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规范人民法庭领导职数设置,加强人民法庭人员配备,合理保障人民法庭正常履职所需经费。坚持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不断提高巡回审判的效果和水平。
37. 推动部分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配合内设机构改革,在人民法院内部推行文书送达、财产保全、执行查控、网络公告等事务集约化管理。充分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探索实施网拍辅助、文书上网、案款发放等审判辅助事务和部分行政综合事务外包。健全完善人民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制,确保公开竞标、质量评估、运营监督、保密协议、业务培训等各类行为合法合规、外包机制公平公开。
38. 加强人民法院政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机要收发、后勤保障等司法政务工作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务标准化与信息化应用融合,切实提升司法政务工作效率和水平,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39. 稳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编制、人事管理改革。推动完善省以下地方法院机构编制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为主,高级人民法院协同管理的体制。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完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干部管理体制。
40. 研究完善人民法院司法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完善财物管理机制,研究建立经费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