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International      Domestic               Lawyer                Videos            Cases                    News         Latest regulations

> 国际贸易服务

灵活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来源: | 作者:涉外律师网 | 发布时间: 2016-07-17 | 820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预付货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赊销及其组合。这五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促使或监督对方履约方面的力度不同,其交易成本亦不同。。。。。。

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主要有预付货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赊销及其组合。这五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在促使或监督对方履约方面的力度不同,其交易成本亦不同。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最佳选择应注意:在促成贸易成功

的大前 提下,有效监督对方履约并尽量降低结算成本。

 

    一、贸易结算财务成本选择
  国际贸易中的成本由很多因素构成,如商品制造或购买成本、运输成本、保险成本等,在现代国际金融

体系下,结算成本也是其中因素之一。如果只有一种结算方式,因无法比较,可以说不存在结算成本问题。
但当有多种结算方式供选择时,在不同结算方式的比较中就会产生贸易结算成本的概念。例如因支付方式的

改变,导致了交易中某一方财务费用的增加,或者导致了使用第三者(一般是银行)费用的增加等等。所谓
贸易结算财务成本,就是使用某种支付方式时所必须承担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财务费用、款项转移费用。 

  1、财务费用。这里的财务费用是指:由于付款日期的不同,交易双方为履约(比如说,出口商为组织

商品的生产,或者说进口商为付款)所额外付出的融资成本,或者是使用自己流动资金的机会成本。付款日
越早,进口商的财务费用越高,出口商的财务费用就越低。反之,付款日越晚,进口商的财务费用越低,出

口商的财务费用则越高,在实际工作中,财务费用是根据成交日、装运日、卸货日、使用日四个付款时间来

 计算。

  2、款项转移费用。这种费用可以简称为转移费用,指的是为实现货款从进口商一方转移到出口商一方

所需要的费用。现代国际贸易中的转移费用主要是指支付给银行的费用,银行向客户提供款项转移服务所收
取的费用当然是具体的数字,但是不同国家的银行即便向客户提供相同的服务,收取的货币币种不同,数额

也不同,缺乏可比性,因此,只能在常用的几种支付方式中,界定它们的相对费用,即哪一种最贵,哪一些
介于中间。据有关资料反映,在美国,支付一笔同样数目的货款,如果采用汇款方式,大约在几十美元;如

果采用托收业务,花费大约在 200-300 美元之间;如果是信用证业务,大约在 400-500 美元之间。每一种

支付方式的发起方所承担的转移费用,从低到高依次为(1)预付货款和赊销方式下的汇款费用;(2)托收业

务中的托收费用;(3)信用证业务下的所有费用;(4)银行保函下的所有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采用何种结算方式就应分别算出其对应的财务费用、款项转移费用,然后加以比较选择,
一般而言,如果说双方都不担心对方违约,或者说,在双方违约风险几乎为零的时候,首选的支付方式应该

 是预付货款或赊销,其次是托收,再次是信用证,最后才是保函。

 

    二、贸易结算风险成本选择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结算风险成本主要包括:对方违约风险和对方退出风险。
  1、对方违约风险。这种风险是指在交易双方既定的支付方式下,一方履约后另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或

者说一方履约后另一方违约空间的大小。另一方违约的原因既可能是商业性的,也可能是非商业性的。比如

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将商品运抵进口商所在国后,进口商拒绝付款、拒绝提货的可能性要大大高于信用证
支付方式。因为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履约将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拒绝接受货物,他不

 会遭受损失,也不会直接受到来自第三方的惩罚。
  2、对方退出风险。这种风险是指:一种支付方式下,由于条件不利,导致商业中的一方退出交易的可

能性。在交易中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这是国际贸易商人的理性行为。进口商的最大利益莫过于不付钱而

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商品,出口商的利益最大化莫过于到了款项而不提供商品。真正的商人不会做赔本的买
卖,健全的市场经济都会有一个良好的退出机制。因此,一种支付方如果使得交易一方遭受风险太大或无利

可图时,他退出交易的可能性就是对方遭受的退出风险。比如全额预付货款的支付方式,对出口方有利,但
由于进口方承担的风险太大,即便价格和运输条件已谈妥,也有可能导致进口商因支付交易成本太高而退出,

那么出口商将遭受很大的对方退出风险。因此,进出口商人选择结算方式时,不仅要考虑结算必须付出的费
用,而且还要考虑选择结算方式时所承担的风险成本,在所有结算方式中,汇付货款是出口商满意的方式。

选用此方式,出口商所付的财务费用和转移费用较低,遭受对方违约的风险很小,但却面临较大的对方退出
风险,所以出口商在选择使用该种支付方式时,必须考虑进口商的接受程度。如果进口商根本没有接受的可

能性,为了成交,出口商宁愿采用其他的结算方式。综上所述,当存在违约风险,考虑贸易风险成本时,双
方首选的支付方式是信用证。至于预付货款、赊销、托收都是次优选择,如果非要在次优中挑选出一个来,

 就取决于哪一方更握有主动权了。

 

  三、业务实践中灵活选择

  一笔贸易究竟采用哪一种结算方式,在业务实践中,往往取决于各当事人自身收益衡量与风险偏好基础
上的谈判,此外还与贸易货物的特点、贸易地区的交易习惯、相应法规相关。长期以来,信用证一直是国际

贸易结算中最常使用的方式。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这种局面也在悄悄地发生变化。据有关资料
统计,美国企业利用信用证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比例大约在 25%。在欧洲,尤其是欧盟内部,信用证业务较

少,有 夕阳业务 之称,代之而来的大部分是见货后或者收货后付款(归属于赊销)。

  为什么信用证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中用的比较少呢?上文已经提出,当交易中存在较大违约
风险时,信用证是支付交易成本最低的结算方式;当违约风险较少时,使用信用证结算则会增加交易成本,

为理性的交易者所不采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世界*动荡,经济秩序十分混乱,国际贸易商为

了规避结算风险,创造并发明了信用证结算方式。二战以后西方国家进入较长时期的相对稳定发展的阶段。
欧洲大陆国家普遍比较小,国家与国家之间大部分是陆路相通,彼此之间犹如左邻右舍,可以说是知根知底;

现代计算机及通讯技术的进步,商业欺诈行为因信息不对称条件的改善而大为减少;此外,欧洲悠久的法治
传统和市场经济下对商业信誉的重视,买卖双方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比较低,交易者自然要选择比信用证交

 易成本更低的支付方式。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信用证方式不仅增加了贸易的结算成本,而且还有自身的体制缺陷。信用证的业务
的实际效用偏重于促使进口方履行付款责任,而对出口方提供与信用匠要求相符单据的约束力比较小。特别

是当代全球剩余经济表现为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买方在自己握有较多贸易主动权的情况下,必然少选或者
不选对他不利的支付方式,当卖方认为买方持币拒付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时,选择信用证之外的支付方式以降

 低支付交易成本,也是一种很理性的选择。10年前,我国对外贸易之所以较多地使用信用证,有比较复杂的原因。

  第一、中国的对外开放不过 20 多年的历史,中国进出口商与外国进出口商之间还没有在大范围内建立

起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和战略合作关系,彼此之间的信用度还有待时间的考验。使用信用证虽然增加了银行

费用,却提高了双方履约的积极性。在规避风险和降低银行费用之间,毕竟前者更为重要,只有在履约得到

 保证的前提下,才能考虑降低银行费用问题。

  第二、中国地域辽阔,再加上或多或少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国内进出口商与国外的贸易伙伴之间有一
种遥远的距离感,彼此难以真正知晓对方的经营作风和财务状况,或者说,进出口商人之间的信用链非常微

弱,只好 租用 银行的信用来完成交易。
  第三、信用证业务有助于中国政府进行贸易和外汇方面的管制:出口业务使用信用证,有利于国家掌握

出口收汇的真实情况,防止资本外逃;进口业务使用信用证,有利于国家控制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额,另外,
也能有效避免个别不法公司以进口为由而行骗汇之实。但是我国广泛使用信用证不仅增加了国际贸易成本,

而且不利于外贸公司提高自己的信用以减少对银行信用的 租用 。
  目前,我国已加入了世贸组织,国民经济的许多方面已融入世界经济的潮流,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

竞争,除了价格竞争之外,结算方式也成了一种重要竞争手段。当前,国际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商品,都成了
买方市场,卖方为了扩大出口,为了夺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以优惠的付款方式,变相地给买方融资。而许多

买方乐于做无本生意,或以小本钱做大生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和自有资金占用,也强烈要求卖方付款条件
优惠。据江苏省医保进出口(集团)公司统计,10 年前,该公司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业务占 60%以上,现在

只占 20%左右,D/A 托收、D/P 托收和 T/T 已占 50%以上。从上面的数据可能看出,信用证业务越来越少,

当然,货款结算风险也越来越大。为了不给不法商人钻空子,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不吃亏、不上当、不受骗,

 在业务实践中,必须灵活选择结算方式:
  1.在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尽量多做客户资信调查。如客户的企业性质,是贸易公司,还是零售商,或

是生产厂家,该公司的规模、经营范围、往来银行名称及账号,与中国其它公司有无其他业务关系,公司有

无网站。一方面请客户自我介绍,然后从侧面加以证实。另一方面,可通过银行、保险部门和驻外机构进行

 调查,也可委托中国银行对客户进行专门资信调查。

  2.对不同地区的客户,采用不同的做法。如欧、美、日本、澳、新地区的客户,一般而言,资信比较

好,国家金融运作体系正常,所以一般 D/P 远期风险不大。南美、非洲、中东、原苏东地区,都是高风险

地区,即便是 D/P即期或远期付款,也要求投保出口信用险。

  3.视合同金额的大小和新、老客户区别对待,灵活采用结算方式。如果是老客户,以前配合很好,涉

及合同金额比较小,可以接受 D/A 远期或后 T/T;如果是新客户,或者合同金额较大,对 D/A 托收和后
T/T业务,要求必须投保出口信用险。

  4.对客户资信实行动态掌握,连续考察,随时注意调整结算方式。如江苏医保进出口(集团)公司,

他们和一个加拿大客户做生意,最早是 D/P 即期付款方式,由于有别的公司竞争,后改为 D/P60 天,他们

在价格上增加了相应的银行利息费用。一年后客户称,业务做大了,银行资金周转有困难,而银行授信额度
有限,要求做 D/A60 天,并称别的公司已接受了这种付款条例,他们与客户经过几轮洽谈,最后决定试做

一年。在试做期间,他们抓住客户有时付款不及时,未能履行承诺,就有理有节地说服客户,恢复到原 D/P

 即期付款方式。

  5.运用灵活的 T/T 付款方式。T/T 付款,比起银行本票和商业支票来讲,既快捷又安全,银行本票和

商业汇票要反向托收,或到银行贴现,而且商业汇票存在极大风险。在实际业务中,灵活采用 T/T 付款方

式,有时也可和其它付款方式结合起来应用。如江苏医保进出口(集团)公司对南美一个客户的业务,其付
款方式是,客户先 T/T10%(预付),装船后再 T/T40%,余款 50%采用 D/P 即期付款交单。

 

 涉外法律服务 / International

> 外贸过程风险控制法律服务

> 国际投资服务

> 涉外民刑事

> 海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