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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刑事律师 : 最高检察院发布改革工作规划
来源: | 作者: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 发布时间: 2019-02-13 | 118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 2月12日,最高检察院发布5年检察改革规划,确定了检察院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对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作了新的要求.



35. 全面实施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制定实施检察官等级晋升办法,建立统一的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检察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特别选升的范围、限额、条件和程序,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线办案岗位检察官,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报经省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进行特别选升。

36. 完善编制内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检察官助理职务序列,按规定组织检察官助理职务晋升。探索实行检察辅助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和所在部门管理、动态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使用模式。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检察技术人员和司法警察管理、使用和交流制度。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拓宽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根据工作需要,各类检察人员按规定进行交流转任。

37. 完善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进一步健全符合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工资收入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关于检察官工资制度的规定。细化落实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相应的生活待遇。研究探索检察官退休制度,明确退休的条件、程序与待遇标准。完善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完善落实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检察官调离、免职、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等处分。完善检察人员申诉控告制度,健全检察人员合法权益因履行职务受到侵害的保障救济机制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

38. 推行符合检察人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才储备、招录和法科学生实习制度。探索实行符合司法人员职业特点的招录制度。完善检察官到政法院校、科研机构兼职担任教授,法学专家到检察院挂职担任检察官制度。探索建立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到检察机关工作的“绿色通道”。探索检察机关与党政部门、其他执法司法机关、重点企业互派干部任职、挂职交流制度。建立法律、法学专业学生到检察院实习助理的常态化制度。

(五)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管理体系

39. 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全面落实法律监督,整合司法资源,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分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检察业务机构内设立检察官办案组。地方检察机关参照落实,业务机构名称统一称为“部”。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数量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40. 健全法律监督机构。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健全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的法律监督机制。

41. 有序推进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完善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检察官统一由省级检察院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完善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完善市地级、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其他领导人员可委托当地市地级党委管理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机制。

42. 完善和规范派出、派驻机构管理。严格规范派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的职能定位、职责权限和设置标准。明确派出主体,完善审批程序和管理制度。

(六)完善法律监督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体系

43. 健全加强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建设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检察官遴选、等级晋升工作中加强政治把关,完善政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入职晋级宣誓制度。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大力培育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完善检察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机制,把职业道德素质作为检察人员招录、任免的重要标准。建立检察纪念章制度、检察职业荣誉制度。

44. 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新入职培训制度。坚持和完善检察人员任职培训制度,初任检察官、晋升检察官等级应当参加培训。完善专业培训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着力培育各项专业能力,加强对办理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培训。健全检察业务专家制度,深化各类检察人才库建设,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优化“检答网”建设管理与应用,不断加强政治性极强的检察业务交流和工作指导。

45. 健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机制。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健全规范检务督察制度,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联动的监督网络。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完善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机制,引导检察官养成纪律自觉。

46. 健全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司法办案、检察管理与服务能力机制。深化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的结合,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察生态。完善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办公系统、队伍管理系统、检务保障系统等检察信息化成果。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统筹研发运用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完善类案分析、结果比对、办案瑕疵提示、超期预警等功能,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推广语音识别、文本信息智能提取、智能辅助阅卷等技术,健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技术保障和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语音同步转录、文书自动生成、智能纠错能力,减少人力投入。推广远程视频提讯和数字化出庭等应用,提高办案效能。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促进与其他政法机关案件信息网上流转和业务协同办理。整合检察互联网平台,构建融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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